根据《江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具体事项
(一)测评时间和地点
1.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时间:2025年4月1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如遇恶劣天气需改期进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于2025年4月10日上午9:00—4月13日上午8:00止(逾期不能打印),登录报名网站,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准考证(方式同笔试准考证打印一致)。(提示:请考生将准考证同时下载至手机保存,防止准考证丢失而影响参考。)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1.体能测评内容: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详见附件3、4)。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则不可进入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等后续环节。
2.体能测评年龄计算: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四)心理素质测评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进入心理素质测评环节。
2.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入考试总分,但作为辨识应聘人员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或相关岗位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到达考试现场后,如因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或主动放弃体能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二)入闱体能测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不安排补试。
(三)参加体能测评者需携带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准考证及体能测评承诺书(详见附件2),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参加心理素质测评者需携带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准考证及考生体能测评成绩书面通知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
(四)参加体能测评者请穿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和鞋,不得穿钉鞋或有胶钉的足球鞋,不要携带钱包、首饰等贵重财物。
(五)体能测评入场前考生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测评场地;不得请他人代为测评或代替他人测评;不得故意推、绊或以其他方式妨碍他人测评;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人员一律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六)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请考生仔细阅读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准考证内容。
四、联系方式: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91-86660579、0791-86398193
政策咨询电话:0791-86718305、0791-86718308
监督电话: 0791-86718307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