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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瑞昌市水利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7 09:12:28 阅读量: 来源:瑞昌市人民政府

    瑞昌市水利局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资历、技能等要求;

    3.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

    长江堤防维养岗(兼驾驶员)1名

    任职要求

    (1)1990年(含)之后出生,限男性;

    (2)具有C2及以上驾驶证;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不良从业记录,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4)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沟通能力;

    (5)本人或夫妻双方一人为瑞昌籍;

    (6)需参加防汛抢险工作。

    五、加分项

     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总成绩,加分截止计算时间为2025年5月6日:具有船舶驾驶员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3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9:00至2025年5月12日17:30止(工作日内),逾期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联系方式:0792-3606100。

    (二)现场报名地点:瑞昌市浔阳东路100号,就业大楼二楼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须缴纳报名费:50元/人。

    (三)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不是瑞昌籍但夫妻一方为瑞昌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和瑞昌籍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加分项的须提供加分项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格1份,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13日。我单位将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工作经历等方面是否与应聘岗位相符真实,报名资料不齐导致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五)实操:

    1.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2.开考比例:1:2,该比例为该岗位招聘数量与实际参与实操人数比例,若不达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3.实操考核内容:考察机动车驾驶水平及素质,实操总分100分。

    (六)面试:

    1.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开考比例:实操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入闱面试。如入闱面试人员出现最后一名实操成绩相同,即一同进入面试;因部分人员主动放弃而未达面试比例的,按实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面试比例的,按实操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七)政审: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人数进行政审,不符合政审按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瑞博人力组织应聘者到市综合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因出现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经过各项考核、调查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对合格员工做出录用决定。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则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期三个月。

    (十)薪资待遇: 按照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同等工资标准。


瑞昌市水利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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