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市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了抚州市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2),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3日。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