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办有关部门: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 2025 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赣农厅办函〔2025〕8 号要求,为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坚持“科学、合理、公开、公平、公正”及“立足需求、控制总量”的原则,我县将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面向社会,招募16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一、岗位设置
我县计划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6人。原则上莲塘、向塘、蒋巷、幽兰、塘南、武阳、冈上、广福、三江镇、泾口、南新、八一、黄马、塔城、富山、东新等16个乡镇(街道办)各配备一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二、招募对象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基层聘 用的畜牧兽医机构协防(协检)员;二是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三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 3 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四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 3 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特聘人员应与现有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形成有效互补,不得聘用已享受其他中央财政补贴且服务内容与特聘计划职责重叠的人员。农业农村系统体制内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三、招募流程及其他
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于2025年9月8日起在辖区内发布招募通知,凡有意报名者,于2025年9月8日至12日,携带《南昌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各有关乡镇现场报名,由乡镇对其应聘资格、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正式行文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推荐人数不得超过1人。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期满,由南昌县农业农村局聘用为我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聘用期限1年,期满后,根据《南昌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绩效考评办法》(附件2)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照15000元/人的标准发放补助。
咨询电话:0791-85710386。
附件:
1、《南昌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
2、《南昌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绩效考评办法》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8日
附件1: | ||||||||
南昌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 |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一寸免冠 照片 |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籍 贯 | ||||||
工作单位 | 技术特长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
人员类型 | □基层聘用的畜牧兽医机构防检员; □畜牧兽医科研教学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 |||||||
工作简历 | ||||||||
个人承诺 | 本人承诺: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业绩佐证材料真实有效。 承诺人: 年 月 日 | |||||||
乡镇 初审 意见 | 年 月 日 | |||||||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2:南昌县2025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绩效考评办法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职责:宣传党的“三农”政策方针和强农 惠农富农政策;为实施地动物防疫和畜禽养殖场(户)提供技 术指导、技术咨询及动物防疫技术帮扶服务;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负责畜牧兽医工作的机构提供指定的动物防疫专业服务;承担所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一、考评对象:南昌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二、考评内容:
(一)综合考评(20分)
1、服务态度(10分):主要考评在服务三农工作职业道德、服务意识、责任心强等方面,由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所服务乡镇按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评定,分别给予10分、8分、5分;
2、服务成效(10分):由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所服务乡镇,按照带动当地畜牧养殖产业发展成效显著、较显著、一般三个档次评定,分别给予10分、8分、5分。
(二)业务考评(60分)
1、对接指导养殖户不少于10户,得10分,每少一户扣1分,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参与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的,得10分,每少1次扣5分,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3、平均每月开展指导服务不少于4人次,全年累计不低于48人次,得40分,每少1次扣1分,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三)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20分)
服务对象是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对接的养殖场户。由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所服务乡镇,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邀请服务对象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考评方式
考评对象按照考核要求,将工作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在乡镇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有关乡镇将考评评分结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汇总,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统一考评。
四、结果应用
考评得分高于95分的,县农业农村局将优先续聘;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县农业农村局将按照:得分/100的比例发放补助,并予以解聘,且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3年之内不再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