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本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德操守,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热心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要求:女性,报考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比较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处理数字信息和操作智能设备。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酒驾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非正常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8.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9.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领取准考证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2人入闱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主要了解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前8名的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与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正式聘用后服务期限不少于3周年。如在2026年内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出现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第9至12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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