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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2025年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09:22:08 阅读量: 来源: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抚州市2025年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公告》规定,现将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入闱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工作

1.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对象:入闱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3.体检集合时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7:00前,逾时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4.体检集合地点: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文昌大道1290号)

5.体检须提供的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含社保卡)、1张2寸近照、体检费(带好不少于300元现金,当天交体检医院)。

6.注意事项:(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2)体检当天早晨不能进食进水,也不要进行紧张、剧烈运动。按照体检规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逾时视为自动放弃。(3)女性受检者已怀孕、可能已受孕或正处在生理期内的,应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并在《体检表》备注栏注明“孕期”或“生理期”。(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5)体检对象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6)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建议着装宽松方便,女生不穿连体裤,尽量少戴或者不戴饰品,尤其是金属类饰品。(8)请保持电话联系畅通。

三、考察工作

1.招聘单位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在接到考察通知后3日内提出。

2.考察所需材料:招聘单位需调阅考察对象的档案,请考生积极配合,确保个人档案在考察期间能顺利调阅。考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考察对象无违法乱纪,参与邪教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部门出具);(2)有工作单位的考察对象应出具工作单位的现实表现材料,有无违纪情况。以上材料如需开具调档函、介绍信的,请和考察单位联系开具。

3.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咨询电话:

抚州市人社局劳动关系调解仲裁科0794-8222260;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

 

附件:抚州市2025年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