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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驾驶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6 10:36:05 阅读量: 来源:浔阳区人民政府

因浔阳区人民法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务派遣制驾驶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秉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工作水平的用人方向,遵循逢岗必竞,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品德良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

3.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忠诚担当;

4.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资历、专业、技能等要求,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6.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纠纷;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劣迹前科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个人征信存在失信记录、频繁或长期逾期记录,或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任职要求

招聘数量

备注

1

驾驶员

1、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           

2、 身高要求:165cm以上;             

3、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能力要求: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至少2名持有B2驾照),具有3年及以上驾龄;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具备娴熟的驾驶技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5、其他说明: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此岗位需要经常出差,工作压力较大,建议男性报考。

5


年龄计算:4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学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含)。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实操、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中国浔阳网发布,后续公告信息也通过该平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浔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2),连同报名附件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53656916@qq.com,邮件主题标注“人民法院+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2.报名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及扫描件;

(2)驾驶证正副页原件扫描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4)《浔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报名表》Word电子版及签名扫描件。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招聘进行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3)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要确保清晰、完整。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江西省维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知,逾期未进行考试者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浔阳区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公告》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反映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后确定进入笔试、实操人选,报名成功将回复,未成功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考时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经核准报考资格确认无误后方可参考,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1.笔试:内容涵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辆日常维护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公务驾驶纪律及应急处置知识,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2.实操:重点考察实际驾驶技能与安全操作能力,满分100分,由专业考官现场评分。考核内容包括:

(1)基础驾驶操作(起步、变道、掉头、靠边停车等);

(2)场地技能(侧方位停车、直角转弯、曲线行驶、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

(3)车辆日常安全检查;

(4)安全文明驾驶与应急处置。

(五)最终成绩

1.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实操成绩×60%;

2.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最终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聘用。

(六)入闱

1.根据招聘计划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人员,成绩相同的,具备岗位优先项人员优先;岗位优先项相同的,由浔阳区人民法院研究决定。

2.入闱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七)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未到场或无法完成全部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资格审查贯穿全程,任何环节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

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浔阳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若出现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可从入闱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用工方式及薪资待遇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制,由江西省维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合同。

2.薪资待遇:综合月薪(含个人五险部分)3500元/月。

五、注意事项

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工作日9:00-12:00、13:30-17:30)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1.岗位咨询电话: 0792-8552961。

2.监督投诉电话:0792-8571591。

3.本公告解释权归浔阳区人民法院所有。


浔阳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