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乐安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爱殡葬事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专业技能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学籍的;
2.受到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失信惩戒对象;
5.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星期三)—5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得报名。
2.报名地点:乐安县民政局五楼505室(乐安大道92号)。
3.报名方式
(1)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他证件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报名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4)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取得考试资格。
(5)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
4.咨询电话:0794-6590152。
(三)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超过报名时间、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我中心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获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后,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人员面试时间。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持有效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及筛选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聘方式及时间
招聘方式:实操+面试
时间:2026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乐安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面试内容:包括应聘者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思维与创新能力、对殡葬工作的认识等。
五、体检和确定拟聘人员
(一)体检
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示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安发布”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形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乐安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拟聘人员体检等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并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视情况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本公告由乐安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乐安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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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民政局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