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全南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多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为编外合同制岗位,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
招聘岗位: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4名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专);
3.法律专业或退役军人;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91年5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因工作性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人员的情形。
注:如报考人员正式录取后,发现存在上述任一情况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四、岗位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合同,工资和福利参照本院现有职工待遇标准执行。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单位招聘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发送至邮箱qnjcy2607601@163.com。

2.现场报名: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全南县人民检察院301室政治部报名。咨询电话:政治部 0797-2608396。
(三)资格审查
由我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总成绩(60分以上)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每个环节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
1.笔试(100分):占总分的50%,采取闭卷形式。我院将依据资格审查结果,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则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100分):占总分的50%。
(五)聘用
1.招聘程序结束后,我院将拟聘任人员在微信公众号招聘公告文章留言板块进行公布。公布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补录说明: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保留至下一批次辅警公开招聘启动前。在成绩有效期内,本院各部门辅警岗位若出现空缺,将按本次招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择优确定补录候选人。补录对象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