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赣州市南康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赣州市南康区殡葬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机兼遗体接运岗1名。从事汽车驾驶和遗体收殓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热爱殡葬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南康户籍(含划出至赣州经开区的三江镇、凤岗镇,以及唐江镇、太窝镇划出的9个村)
(2)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意识。
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具有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年限说明:年龄超过4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年,须提供相应增加年限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如:41周岁≥1年,42周岁至少≥2年,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南康区民政局201办公室(地址:南康区南水街道天马山大道民政局二楼,联系电话:0797-728777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代报和网络报名。
4.报名材料:《赣州市南康区殡葬服务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如驾驶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交管12123APP“我的驾驶证”情况截图;无犯罪记录证明(支付宝-赣服通申请下载);社保缴费年限证明(仅年龄超过40周岁报名人员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工作经历证明(如有);其他相关材料。
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或线下渠道查询下载打印,线上查询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sessionid
因报名材料部分需网络平台查询下载打印,请在报名前1-3天备好。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1人,依据规定采取直接选聘程序进行。
(一)公告及报名阶段(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8日):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接受个人报名等方式,广泛收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
(二)资格审查(2026年7月9日):对初步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驾驶证、社保缴费年限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其工作履历和业绩。
(三)测评(2026年7月11日—2026年7月12日):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进行业务测评。测评方式可包括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等,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了解履职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面试及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3最低开考比例,取消测评开考,另行发布公告重新组织招聘。
(四)入围体检公示(2026年7月14日):根据测评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和南康区殡仪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入围体检人员的姓名、性别、测评成绩等基本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入围人员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赣州市南康区民政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赣州市南康区民政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若经核实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入围人员(递补人员需重新进行公示)。
(五)体检(2026年7月17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先由考生自理,正式聘用后由区殡葬服务中心予以报销),身体状况符合驾驶员任职要求的予以录用。
(六)聘用公示(2026年7月24日—2026年7月30日):根据测评、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站、南康区殡仪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拟录用人员无法入职的,经研究同意后,该岗位可进行递补录用,合格者给予录用。
(八)试用期薪资待遇: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通过按区殡葬服务中心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九)备案管理:招聘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招聘计划使用情况、招聘人员情况报区人社局备案。
(十)签订合同:拟聘用人员与赣州市南康区殡葬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赣州市南康区殡葬服务中心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六、其他
1.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站(或相关平台)及南康区殡仪馆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3.本公告由赣州市南康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7287776(赣州市南康区民政局)
监督电话:0797-6630631,电子邮箱:nkqswk@163.com,来信来函请寄赣州市南康区民政局办公室。
赣州市南康区民政局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