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红色文化研究传承中心为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业务指导,是对南城红色文化资源开展挖掘研究与保护利用的公益性研究机构。办公地点在南城县红色文化研究传承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南城县红色文化研究传承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南城红色文化研究传承中心工作。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主要从事南城红色文化研究传承和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和新闻、传媒类等相关专业。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熟悉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的信息采集、内容编辑、日常维护,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相关文稿采编和撰写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关研究成果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1日—8月17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南城县红色文化研究传承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jxnchyzx@sina.com。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将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南城县红色文化研究传承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三)面试笔试
资格审查完成后,将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先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1:3进入笔试。面试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综合评判,面试和笔试分数各占50%,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自理)的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递补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聘用。
三、聘用待遇
1.招聘人员为编制外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和不能胜任本岗位的,南城县红色文化研究传承中心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聘用工资为3300元/月(含社保、医保及工伤等)。
3.已聘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聘用单位。
4.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本公告由南城县红色文化研究传承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南城县红色文化研究传承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南城县红色文化研究传承中心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