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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遴选赣州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1 19:03:51 阅读量: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和防减救灾委办、应急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和防减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统筹整合全市应急管理资源力量,健全应急管理技术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赣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决定开展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推荐时间

2026年9月8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

    二、专家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服从大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专家工作,并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三)一般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技能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或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投入必要精力和时间开展现场检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有工作单位的,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其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专家条件、专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含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等),由经常居住地所在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二)提交资料。提交《专家申请表》、身份证件、学历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明、业务工作实绩佐证等材料。

(三)审核公示。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将拟入选专家库名单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专家人选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

(四)审定公告。按程序审定入库,在官网公告。

    四、有关事项说明

请各地、各部门根据所属地区、行业领域人员情况,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相关部门或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事业单位,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

(一)报名条件。①学历、专业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符合《行业分类表》(附表1)的专业要求;②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技能资格认定:中级职称序列,如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等;中级执业资格序列:如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中级职业技能资格序列:如技师等;其他有关部门对应认定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均可报名。③年龄要求:中级不超过60周岁,副高级以上不超过65周岁。

(二)《专家申请表》填写事项。专业领域安全生产类、防灾减灾救灾类二选一。职称等级为中级的,最多可选择2个专业领域和2个个人专长类别;职称等级为副高级以上的,最多可选择3个专业领域和3个个人专长类别。②《专家申请表》需要提交一份扫描件,须同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方式和材料报送。①电子邮件:推荐单位或申请人员应在2026928日前将申请推荐材料电子版(含《专家申请表》可编辑版及扫描件、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gzyjgljzj@126.com,邮件主题应为:【专家申请材料+姓名+身份证号。②书面纸质材料。电子邮件报名外,还可通过EMS邮寄或直接交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赣州市应急管理局1916室联系电话:0797-8996023。

附表1:行业专业分类表

附表2:专家申请表




赣州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赣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8日